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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安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地下室临时用电线路全部架空,临时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
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持双证有效的维修电工)进行。
配电房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
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严格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负责。
对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由电工负责。
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配有专人进行维修和管理,由负责。
定期进行检查,每月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实施要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经项目部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见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置,再由安全科及技术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和方可使用,对大型机械如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机械应单独设置随机控制电箱)。
施工现场每天由专业电工负责安全用电的巡视、维修、整改工作。
电工晚间值班必须派双人持证上岗。
特殊情况下需要带电操作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施工用电常见通病必须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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