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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办法(1)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组织、机构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企业方针: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  文明施工  共益发展

二、目标:依据股份工程集团年度控制指标及公司年度施工生产实际,由公司安质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经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审定后发布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应本着不断降低风险水平,改善作业环境,消除或降低意外事故/事件的频次为宗旨,依据公司的生产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三、组织、机构设置

(一)、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1、公司、子/分公司成立安委会,安委会是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

2、安委会成员组成:公司总经理任主任,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常务副主任,董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其他副总经理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中心、安质部、技术开发中心、试验检测中心、机物部、合同部、人力资源部、财会部、监察部、组织部、企业文化部、团委、工会生产宣教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的负责人任委员。子/分公司安委会成员组成比照执行。

3、公司指挥部/经理部组成安全质量领导小组,由指挥长/经理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子/分公司指挥部/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领导小组对应组成;

4、安质部是安委会的常设办公室,安质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委会会议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2、发生较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及时召开会议;

3、召开安委会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向安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提出议题报告,经批准后召开。

4、安委会会议根据议题需要,可通知相关部门的人员或邀请专家列席。

5、安委会会议各项议题的结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确定;经安委会办公室记录整理后由安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签发生效。

(三)、公司、子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安全生产机构及专职人员配备要求:

1、公司独立设置安全质量监察部,子/分公司独立设置安全质量监察部(科);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子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独立设置安质部(室)。

2、公司及各子分公司设置安全生产稽查大队(队),由安质部部长(副部长)任队长(副队长)。

3、安全专职人员配备要求:

①公司设安全生产总监1名、安质部安全专职不少于4人、监察专员2人。

②子分公司设安全生产总监1名、安质部(科)安全专职不少于3人、监察专员2人。

③各级工程合同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指挥部/项目部设安全生产总监1名;安质部(室)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元~1亿不少于1人,工程合同造价1亿以上的不少于2人。

④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指挥部/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上条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

4、安全生产专职人员任职条件:

①各级安全生产总监的任职条件原则上应满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0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中等专科学历,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20年以上。

原则上应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公司、子分公司安全专职(含监察专员)任职条件原则上应满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3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5年以上;中等专科学历,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0年以上。

同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③公司级指挥部/项目部安全专职由工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经验,责任心较强的技术人员担任;子/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由工程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经验,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担任。

5、安全生产总监、安全质量监察部(室)由总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或同级总工程师)、指挥长/项目经理(或副职)直接领导。 

四、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以人为本,各级领导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标准,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2、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安全专职工程师,在项目开工前,到公司安质部面对面接受至少1周的培训,熟悉和了解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子/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安全专职工程师比照办理。

3、专职安全工程师的任用、调换,应征求上一级安质主管部门的意见。

4、子/分公司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公司《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或细则。

5、指挥部/项目经理部根据本项目工程规模和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定项目安全控制目标。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同时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和安全方案;针对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的重点工序、工点制定单独的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实施安全风险动态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程、规范,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奖惩办法;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

6、公司、子/分公司,应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司保持工作联系,接受行政监管,并获取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取得业务工作指导和信息交流。

 

第二部分  公司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2-1-1 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政治领导责任。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接受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服从上级和行业管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

    二、督促行政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主持召开董事会、党委会议,提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行政制定并实施相关工作的安排与措施。

    四、担任公司安委会副主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重大问题。

五、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级党组织加强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发挥服务保证作用。

七、在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组织和协调公司对外的统一新闻发布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社会负面影响,减少损失。

八、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2-1-2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受法人代表的委托,是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接受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服从上级、行业管理和董事会的有关决议,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

    三、组织制订并签发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管理工作。在对下级落实生产经营任务承包时,必须向承包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主持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处理权限内的安全事故,并在公司员工中开展事故预防教育。

五、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并在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保证。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较大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处理和报告。

八、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1-3 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服从上级和行业管理。

二、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安排及措施。

四、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五、指导、协调党、工、团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六、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中的日常思想政治工作。

 

2-1-4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领导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服从上级和行业管理。

    三、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

    五、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受总经理委托,按事故等级组织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处理和报告。

七、受总经理委托,主持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处理权限进行分析、处理。

 

2-1-5 经营副总经理、后勤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分工,对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1-6 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等规定要求。

二、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对公司各级子、分公司及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组织指导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

 

2-1-7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等规定要求,对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工会劳动安全监督体系。

三、组织工会劳动安全监督人员或职工代表,对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工会配合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五、组织工会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督促行政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指导和督促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七、发现施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重大事故隐患时,及时制止。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及时督促行政部门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现场。并督促行政部门落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八、对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

  

2-1-8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管理和领导责任。

    二、在组织、编制和审批公司重点工程项目或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组织编制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负责组织新开大型项目中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落实。

    三、审查公司直管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在技术上可行。

    四、负责组织对大型工程设备、设施的验收工作,并督促安装、使用单位制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五、参加事故调查,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或技术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督促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解决安全技术上的难题,不断改善施工生产条件。

 

2-1-9 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责任制,自觉接受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服从上级和行业管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协助主管领导,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并组织落实。

三、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有权责令下属企业领导、项目负责人立即停工整改。

四、按照国家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协调地方政府对本企业所发生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业务配合工作。按照国家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负责企业内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业务工作。

五、督促检查和指导子/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督促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及新上岗、转岗及劳务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

 

2-1-10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执行国家、上级主管、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奖惩经费列支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隐患整改项目的费用到位。

    二、参与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的制订和修订,并督促各生产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1-11 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执行国家、上级主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定。

    二、审查公司施工生产计划时,同时审查安全措施。在检查落实计划时,同时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三、审查概预算时,应包含对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等经费进行审查,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预算。

 

2-1-12 三总师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分工,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职责。

 

2-2    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2-1公司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定。

    二、负责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及体系运行文件的收集、登记和传达,及时印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三、传达总经理及有关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指示,及时反馈有关安全生产信息。

四、做好交通车辆管理台帐,严格派车制度。加强对司驾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在布置车辆运输任务时必须布置交通安全,并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五、保证安全生产应急事项的车辆使用。

 

2-2-2 企业策划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指导安质(贯标)部门编制安全生产及管理体系中长期的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的制定。

 

2-2-3 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二、在审编公司重点工程项目或四新工程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其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技术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三、负责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模式,指导和审查公司直管工程项目和四新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督促演练工作的落实。

    四、负责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控制并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持;指导下级项目单位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五、参加公司安全检查。对发现施工安全隐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项目及时解决落实。

    六、负责部署、检查和督促下级项目落实安全生产及防止自然灾害的安全工作等,并抓好相应的过程监控。

    七、参加相应级别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制定整改措施。

八、下达公司施工生产计划时,同时下达安全措施及费用计划。在检查落实计划时,同时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督促下级项目单位按施组和工程进展情况合理配置各类资源(含安全投入),确保施工生产有序可控。

九、编制下达公司设备购置计划时,要明确需要购置设备要满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要求。

 

2-2-4 安全质量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的规章制度、措施、标准,督促下级单位制定适合实际的规章制度、措施、细则,并监察执行情况。

二、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传达,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监督,及时指出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及时整改。组织公司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控制目标。

四、组织相关程序文件的编制工作。参与编制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和审查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督促演练工作的落实。

五、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开展安全检查,掌握、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指导下级项目单位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相关安全生产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六、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置和纠正预防措施的评审、检查、验证,汇总调查组意见,报送上级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审定,主办上报手续,负责安全伤亡事故登记、统计。

七、负责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和推荐上报工作。

八、参与新开工程项目的施工调查,并对重点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提出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九、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清凉饮料以及劳动护肤用品的发放标准。

十、主办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做好“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工作。

十一、负责安全工作的对外协调。

2-2-5 机物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编制下达公司设备购置计划时,要求明确需要购置的设备要满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相关要求。

二、参加公司安全检查。对发现施工安全隐患、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项目及时解决落实。

三、组织公司机械设备、生产物资的定期安全检查。按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并取得准用资格。

四、组织机械设备事故调查、设备事故分析及事故处理,制定整改措施。

五、审编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机械设备的配置及操作使用必须符合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组织制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则或办法,督促项目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有关要求编制项目《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实施,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2-6 技术开发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科学技术应用和研究工作中,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组织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科研项目立项审查和研究工作。

    三、参与研究施工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指导公司下级单位的安全技术研究工作。

    四、组织有关安全技术科研成果的验收、评审、鉴定、上报和推广工作。

    五、组织推广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新技术、新成果。

 

2-2-7 工程试验检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中,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负责制定各类检测、监测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使用中的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定期对安全设施(如防护设置、电器开关、消防器材等)进行检查及检验。

三、督促、指导下一级试验检测机构按规定放置相关仪器设备,使得检测工作区域内整洁有序,仪器设备及物质的贮存符合有关安全、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规定。

四、督促、指导授权试验室建立有效的安全与环境保护及文明检测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五、参加公司安全检查。对试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检测安全操作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项目及时解决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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